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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前買房「替男友作保」卻沒共同持有!內行揪疑點急勸:心裡有鬼

2021/1/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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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買房,房屋,租屋,租房,置產,成交。(圖/Pexels)

▲保證人必須是配偶,或是二等親內親屬,情侶無法當彼此保人。


在特殊情況下,條件不足的人買房貸款還需要一個「保證人」,銀行才願意借款,而保證人就得和借款人一樣,承擔相關的責任與風險。一名女子表示,男友曾問過如果買房是否願意做他的保人?她的條件是「作保可以,但房子掛共同擁有。」但對方對此說法十分反彈,雙方難以達成共識。

原PO在PTT表示,男友婚前買房算是他個人財產,應該找家人作保,如果要她來當保人,至少房子要共同持有才對她有保障,不過,男友認為她計較太多,兩人為此事爭論多次,「不知道大家都是怎麼和另一半討論未來規劃?在婚姻底下是否都願意為對方買房買車作保呢?」


▲買房,夫妻,情侶(圖/取自免費圖庫Pexels)

▲即便沒有以下4狀況,也能主動向銀行提供房貸保證人,可提高房貸額度與通過機率。


據了解,在申請房貸時,銀行不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保證人,除非借款人為以下4種情況之一,才需要另外找一個保證人來擔保:
1、薪資條件不足
2、年齡過高
3、過去有信用不良的紀錄
4、擔保品(房產)非本人持有


專業網友回文指出,「正常地向銀行借貸的情況下,幾乎都不需要保人」,保人這個詞現在已經很少出現在正規借貸上,也就是說原PO男友經銀行評估後,可能屬於以上4狀況其中一種,或是透過民間貸款機構,才需要額外找一個保人。


其他人回應,「掛保人有要求要有父母子女關係或是兄弟姐妹,夫妻等等,你們沒結婚應該無法掛」、「房屋貸款人收入不穩定才需要保人吧」、「這個應該是超過自身能力買,負債比可能不夠需要擔保人」、「房子本身就是擔保品,為何還要保人,除非你男友心裡有鬼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