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貸款無著落 地上權住宅恐成空

2021/4/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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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上權土地標售熱度不減,但最新的發展卻情勢卻令人憂心,建商憂心忡忡表示,幾年前標得的地上權案近期陸續完工後,卻面臨沒有銀行願意承作分戶貸款的困境!業者指出,尤其在去年底央行祭出房市信用管制後,情況更是雪上加霜,業者直言,政府若不嚴肅看待此一狀況,地上權住宅恐將就此走入歷史,不但影響居住正義的落實,也將衝擊未來地上權土地的標售。

回顧過往發展,地上權土地原本在高地租、高利率、低貸款成數、低存續年限的二高二低條件下,一度淪為燙手山芋,直到102年政策鬆綁,將存續年限從50年延長至70年,且產權可分割可過戶;105年進一步修正地租計收方式,改採「部分固定、部分浮動」,其中1%按公告地價調幅浮動調整,另外2.5%則固定、依決標當年度公告地價計算,大大降低地租大漲的不確定風險,地上權土地才鹹魚大翻生。

不過,受到金管會配合央行措施,嚴格金檢所影響,地上權住宅分戶貸款卻面臨銀行不願承作,苦無著落的窘境。房地產業者指出,政府推動地上權卻只關心標售成績,卻不關心整體配套措施,無異只做半套,恐將衝擊未來的地上權標售案。

麗盛建設總經理何昭宏也指出,地上權是政府活化國有地,並降低開發商、購屋者負擔的良法美意,也是時代潮流,但目前最大問題在銀行不再承作地上權住宅分戶貸款,在沒有銀行融資支援下,地上權住宅根本也不用賣了!這些年企業響應政府政策投入地上權土地開發,如今卻進退不得,讓業者相當無奈。

部分願意有條件承作的銀行,要求建商必須額外回存總融資金額的二成,才能取得融資額度,且擔保年限更長達20年;換言之,建商必須備有融資金額一成四押在銀行20年,才能讓購買地上權住宅的客戶取得合理的分戶貸款,對於支持政府政策的建商來說,必須積壓可觀資金,形成龐大財務負擔,非常不合理。此外,地上權住宅由於價格相對親民,對幫助首購族圓夢、落實居住正義有不可取代的效益,但有意購買者卻無法獲得應有的購屋貸款,對他們相當不公平。

地上權住宅儘管多次修正、鬆綁,但因為銀行融資意願不高、分戶貸款缺乏完整配套,導致當前地上權住宅出現諸多問題。他指出,目前地上權住宅的問題與困境包括,一,儘管企業界參與地上權土地意願不減,但分戶貸款卻告貸無門;第二,銀行不承作地上權宅分戶貸款,也衝擊二手流通市場;第三,產權移轉需經原土地所有人同意才能交易,衍生諸多問題。

建商指出,這些年地上權住宅開發經歷各種阻礙,不是分戶貸款困難,就是地租高漲衍生糾紛,業者只能各自求解套,有些建商另提擔保品,同時擔任地上權人、地上權房屋所有權人、銀行貸款債務人三種角色,才能籌得資金、再貸款給客戶。業者強調,如果政府不願正視此一困境,地上權住宅在缺乏金融體系奧援下,勢必走入歷史,而政策希望藉此幫助部分較為弱勢者購屋的美意也將無疾而終,屆時將是政府、產業、民眾三輸的局面。

新聞分析/創造三贏 亟需政策全力支持

地上權土地的開發方向,除金融保險業多採長期持有,開發為收益型不動產或商用不動產,沒有無法取得分戶貸款的問題外,其餘開發為地上權住宅者,都會面臨融資困難的問題,而且情況有惡化的趨勢,亟待政府協助解決。

由於地上權住宅價格普遍較區域行情低三至四成,因此被學者專家視為除社會住宅之外,可解決年輕人居住問題的新興管道之一,也可滿足不想被高地價綁架,及無須買房讓子孫繼承、只要解決長期居住需求的民眾;但在政策未大力宣示支持,銀行也無意承作下,等於斷了這條路,讓政策美意蕩然無存。

從某個角度來看,地上權住宅應可被視為廣義的社會住宅,對長期持有自住客,是另一條可滿足居住需求的管道。不過在政策配套上,需要政府拿出肩膀和魄力來解決,關鍵問題在分戶貸款。

過去法界和地政專家認為,地上權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性質是債權而非物權,因此地政機關無法登記,金融機關也難以辦理貸款;不過法務部2014年召開會議討論後,認為以地上權區分所有建物使用權可移轉、具可讓與性,應可作為「權利質權」標的,才得以辦理貸款,但比起一般房貸,申貸成數較低但利率更高。

也因此,要徹底解決地上權宅的難題,政府必須有宏觀、積極的作為。首先,政府可比照支持風電、綠能產業的模式,做出政策指引,鼓勵公股銀行帶頭支持地上權住宅貸款。其次,政府可比照青年購屋貸款,提供購買地上權住宅的年輕人利率補貼,此舉也符合公平正義,因為購買地上權住宅者可能購屋能力較為不足,有賴政策支持。第三,銀行若承作地上權分戶貸款,應排除在銀行法第72條之2的30%法定上限之外,提高其承作意願。

總結來說,政府應把地上權住宅視為實現居住正義的途徑之一,並完善配套措施給予實質支持。若能有效解決,就有機會達成活化國有土地充實國庫、減輕民眾購屋負擔、企業獲得合理利潤的三贏局面。